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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古罗马的“浴桶刑”到底有多恐怖?
排行榜上刑罚最恐怖的一定不是浴桶刑,但说到恶心,浴桶刑绝对是名列前茅。在此之前,我从未听说过这种变态的刑法。这种刑罚方式让我极度厌恶,甚至想吐槽古罗马扭曲人性的做法。
这种刑法是由古罗马人创造,施行的过程,是将犯人的整个身体浸泡在盛满水的木盆中,每天给他们灌食。让他们排泄出屎尿,而这些屎尿与水融为一体,浸泡他们除了头之外的整个身躯。
古罗马浴桶刑规定,将***的头部露在外面,这种做法并不是出于对***的怜悯与同情,而是为了达到他们更加惨绝人性的做法,使***真正地体会到生不如死的滋味。
***的身体长时间地被浸泡在屎尿盆里,接着会在里面放上蛆。身体就这样一步步被蛆虫侵蚀的同时,还要日夜忍受如厕所里面发出来的恶心味道。
但所有的这些还未达到这种刑罚的极限,以上这些只不过是让人的身体受到惩罚,他们还会以另一种更为耻辱的方式羞辱***,摧残他们的精神世界。
他们往***的脸部涂上蜂蜜,以此来吸引蜜蜂对***的蛰咬,隔一段时间就会涂一次,并且是乐此不彼。
那些扭曲了心理的人,不仅仅只是将蜂蜜涂抹在***脸上,他们把***的脸当做一种***工具。他们认为在***脸上涂抹蜂蜜,让蜜蜂使劲蛰咬是一件有趣的事情。
有些人甚至变态到想方设法地寻找如何涂抹才能招致更多的蜜蜂,让***得到最痛苦的折磨的方法。
被浸泡在粪堆里***,想合眼都不能,因为液体的冰凉会使他们更加清醒,清醒地忍受着蛆虫的噬咬与蜜蜂无情地蜇咬,忍受着肉体一步步腐烂的痛苦,直至死亡的来临。
古代并不缺乏将人活活折磨至死的刑罚,那些心里极度扭曲了的人,专门研究如何才能将一个人处以最痛苦的惩罚。我认为古代的鼠刑是最让人恐惧的,古代的蒸刑是最能折磨人的。
鼠刑:施行人把老鼠放在一个笼子里,笼子三面都是铁,任凭老鼠的牙齿再锋利也无可奈何。笼子的另一面则设置一个出口,而这个出口则是用***的腹部堵住。
光堵住还不行,他们要给笼子加温,在高温环境下让老鼠感到恐惧,带有恐惧感的老鼠撕咬能力最为强。
这一类的酷刑与凌迟之刑差不多,虽然结果都是罪犯死亡,但过程显然更重要些。“浴桶刑”便是这些酷刑的典型代表,其实这类酷刑叫折磨之刑更为恰当。浴桶刑的行刑过程比较漫长,***会在数天或者数十天才能痛苦死去。
浴桶刑是中世纪专门用来处置女巫的一种刑罚,中世纪的欧洲兴起了猎杀女巫的一股风潮。教会及统治者竭尽所能的发明创造出了许多类似的酷刑,除了浴桶刑外,还有铜牛刑、铁处女刑及水刑等。
浴桶刑,是一种痛苦虽时间逐渐增加的酷刑。在行刑之前需要准备一个大的木制或者铜制的浴桶,然后将女巫或***放到装有少量水和牛奶的浴桶中,***或女巫只有头部露在桶外,之后将奶油、蜂蜜、牛奶混合的汁涂抹在***的头部。
至此,整个行刑过程就算完毕,剩下的就是***的受刑过程。从整个行刑中所用的材料来看,比起其它的酷刑,还是挺奢侈的,对***来说貌似一种享受。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,***会逐渐从享受过程进入死亡折磨。
行刑完毕后,这个装有***或女巫的浴桶会被固定在一个温度相对稳定的地方。每天会有人按时给***送食物和牛奶,以确保他吃饱喝足。***的头部每天也会涂抹新的牛奶和蜂蜜,目的就是为招来大量的蚊虫苍蝇。
每天饱餐的***,自然就要排泄,随着排泄物的增加,在加上***本身的体温,就会慢慢的滋生出大量的蛆虫。这些蛆虫不但要吞噬***的身体,还会在身体上寻找各种孔洞四处乱钻。而头部也会随着苍蝇的增多,而产生蛆虫。
悟空问答,有问有答,且听大狮白话几句。
“桶”,我们日常生活中再熟悉不过的物品,您或许不知道,在古代的西方世界中,桶还是一种刑具。没错,就是刑具!
早在西方世界所谓的“理想时代”(17世纪初至17世纪末),因为一套《魔鬼学》的盛行,詹姆士国王开始效法15世纪的猎杀女巫运动,在苏格兰、英格兰地区大肆捕杀所谓的“女巫”,致使无数善良无辜的妇人被当成“女巫”被以各种残酷的方式折磨致死。那些可怜而无辜的女性哪怕是身上有一块痣、一个疣、或一块胎记,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女巫的“魔痕”。种种折磨之下,唯有认罪请求速死,才是唯一解脱方式。
与此同时,詹姆士国王认为酒精是“一切罪恶的来源”,酒鬼身上发出的怪诞气味是传播罪恶的途径,因此需要研发出一种刑具,可以将酒鬼和他们身上怪诞的气味封闭起来。就这样,一种效法古罗马“浴桶”的“酒鬼斗篷”诞生了。
被抓捕的酗酒者在交纳一定数额的赎罪金之后,就被套入这个所谓的“酒鬼斗篷”中。这是一种特制的木桶,最初的设计就是将啤酒桶的顶部凿出一个洞,以便受罚之人的脑袋可以露在外面。
请记住,这是初代“魔鬼斗篷”,酒桶的底部是封闭的,把人塞进去后,只将头部露在外面,身子泡在大小便或已经腐臭的脏水之中。家人可以为其送饭送水,但这个可怜的家伙需要在这个酒桶内浸泡至受刑结束。具体时间分别为3天、7天、10天、15天......最长时间为三个月。
事实上没有人可以坚持三个月这么长时间,只需一天,人就受不了。如果皮肤有伤口,很快就因感染而恶化,纵使有命从桶里面出来,也没命活过半年。因此,酒鬼会想方设法脱罪,哪怕是倾家荡产,也要从这个该死的桶里出来。
这种“酒鬼斗篷”的原理,几乎完全照搬古罗马的“浴桶”。所谓古罗马“浴桶”自然不是洗澡的木桶。里面没有温暖的清水,只有满桶的秽物,受刑者被丢进去后,除了头部意外,整个身体都浸泡在那些黏糊糊的秽物之中。很多人的身体腐烂在其中,将这个倒霉的家伙捞出后,这个桶并不会有人清理,下一个倒霉的家伙又会被塞进去。
詹姆士国王对这个桶情有独钟,于是他让人设计了改良版——“可以行走的斗篷”。很快改良版出现了,受罚者就像穿上一件木头铠甲一样,除了脑袋之外,双腿也可以从桶中出来。而后这个“滑稽”的家伙,会被士兵押解者游街示众,让其在公共场合受些侮辱。淘气的孩子会用石块投掷这个身体套在桶中的倒霉蛋,因为木桶太重,挨了打也只能哭嚎,而不能追逐那些淘气的孩子。
这种桶的重量几乎与人类的体重相当,穿上之后双肩要承受极大的重量,时间久了会引发脱臼,这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,而排泄物依旧全部排泄在桶中,根本没人清理。为了看上去美观一些,后期的木桶外面雕刻有精美图案或神话故事,可就算雕刻再美,被关进桶中的人也顾不得欣赏,而是祈求快些从这个该死的木桶之中逃出来。
无独有偶,法国人对这种桶也非常感兴趣,他们会在桶中灌满蜂蜜或羊奶、牛奶,然后将受罚的女性丢进去。请记住,法国用这种桶对待女性,当然有时候男性也会“荣幸”的体验一下。混合着体液、粪便的蜂蜜和牛奶很快就变质,而后滋生无数小虫,可想而知,浸泡在里面的身体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。只能说:这酸爽,才真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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